应雁塔校区新建4号楼住户要求,现为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4号楼教职工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需办理公积金支取的教职工请于2019年7月10日前提交资料申请支取。所需资料:2019年7月2、3日缴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均为我校职工须支取双方公积金的还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公积金联名卡个别职工长时间未激活、存款,将无法汇入支取的公积金。1.未激活联名卡的教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联名卡到中国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存钱、激活联名卡(联名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倒数第7位至倒数第二位)。2.卡已激活但超过6个月未使用的教职工,请于任意中行ATM机存100元发生一笔交易,保障后续公积金支取。
由于7月份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本次支取公积金将在8月和9月进行申请支取。
联系电话:81530070 联系人:江慧
地 址:新校区行政楼一楼101室
财务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