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教技厅[2018]5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文件精神,为提高科研管理效能,做好科研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保证科研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需教师将科研成果信息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管理系统登陆方法
(一)已新增人员: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主页→ 科研管理系统(http://172.31.31.71/business/login.jsp)→工号和密码→登录→点击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二)未新增人员:各院系科研秘书应在新进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将个人信息录入至科研管理系统。
(三)如管理平台登录密码忘记,请拨打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电话(81530054)查询或更改。
二、科研成果填报要求
(一)教师填写范围
1.教师需填写入校以来科研业绩。主要包括任职期间发表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成果奖、论文、著作、专利成果、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
2.若有遗漏的其他信息,科研项目请提供立项通知书或经费卡等相关材料原件;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统一补充录入。
(二)科研成果填写的具体要求
1.所填写的论文必须上传知网下载的PDF格式作为附件证明材料。
2.所填写的著作必须提交著作原件并经学院科研秘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传广电总局(http://www.gapp.gov.cn/utils/cip_capub.shtml)认定CIP核字号。
3.所填写的科研成果奖必须将证书扫描后上传CAJ或PDF格式作为附件证明材料。
4.所填写的专利必须将专利授权书扫描后上传PDF格式作为附件证明材料。
5、所填写的学术会议必须上传PDF格式的参会通知作为附件证明材料。
6.对成果信息填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各学院审核时将不予通过,直接做退回处理后,由个人重新填报完整再提交。
7.对已录入系统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成果奖、论文、著作、专利成果、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信息填写不完整的需按以上具体要求补充录入。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所录入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成果奖、论文、著作、专利成果、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科研成果信息需经各二级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审核后再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审核认定。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审核科研成果的原件材料,保证科研成果信息的准确。
3.科研系统中科研成果信息将作为学校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双师双能”评审以及各级各类成果奖励等科研认定的依据,如科研系统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将不予以认定。
三、时间安排
(一)各位教师请于9月20日前完成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成果奖、论文、著作、专利成果、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的填写,并提交审核。
(二)请各单位主管科研的副院长督促本学院教职工按时填写,并务必于9月21日—9月30日期间完成所在单位的全部成果审核。科研管理部门于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三)系统运行及填报问题联系方式
1.如系统运行及个人信息填写有疑问请咨询:
联系人:高帆 联系电话:81530054
2.如论文、横向项目、著作、专利成果、科研成果奖填写有疑问请咨询:
联系人:张正威 联系电话:81530055
3. 如纵向项目、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填写有疑问请咨询:
联系人:贺娟、高帆 联系电话:81530054
附件: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