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项目到期后要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同时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结题验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及提交方式
1.结题项目须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验收申请书,经审核后打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并经依托单位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盖章。
2.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得将未标注陕西省科技计划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如自评无法按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目标任务的,应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及申请延期(仅限逾期不超过一年的项目或课题,申请延期不得超过半年)、结题(或终止)的相关书面材料
4.结题项目纸质材料原件一式3份(含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019年5月8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逾期无法受理。
联 系人:贺 娟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