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学校将于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举行2019年第三次学生工作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4月9日上午8:30;
二、地点
长安校区办公楼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关于学风建设及学生文明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事宜
四、参会人员
(一)校党委副书记栾高明;
(二)学工部工作人员,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委负责人。
五、相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议室;
(二)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按指定位置就座,将通讯工具调整为静音状态;
(三)所有应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按相关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党委学工部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