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不得组织集体外出,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