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党委和学校迎评促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对各专业教师和学生相关信息进行统计。请各院(系)根据开设专业情况,填报《专业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具体事宜如下:
一、填报专业
本院(系)开设的各本、专科专业(不含未招生专业)。
二、填报信息
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本专业在校生人数、本专业任课教师名单等。
三、相关要求
1.《专业情况一览表》分专业填报(本、专科专业分开),同一教师在同一层次(本、专科)不能跨专业填报;
2.“本专业任课教师”含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的非教师岗位人员;
3.请各院(系)于2019年4月3日前将《专业情况一览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0室,联系电话:8153002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yszk0028@163.com;
4.请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报送。
人事处 教务处 质评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