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接西安市社科规划办通知,现将2019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为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2019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基本定位是“以应用性、对策性、理论性研究为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针对西安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政治、生态、党建、法学、文学、历史、哲学、教育、管理、新闻、旅游、文化、艺术等方面的重大课题,面向西安地区属地高校、科研机构及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征集选题,通过学科分类、整理、合并、专家遴选等方式进行筛选,并经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领导小组审议,共确定了146个课题指南。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西安行政区域。为提高申报质量,本次申报实行限报。
2、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3、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6、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7、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8、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简称《立项申请书》)及《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立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本人签名。申报时须提交《立项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及电子版,统一填写本院系《2019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1份。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指南》、《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可通过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或关注“西安智库”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
3、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学科建设与科研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