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看病,实现“一站式”服务,让患者少跑路不垫资,依据《关于省级医疗保险将门诊特殊慢性病公务员补助实行联网即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中心函【2018】83号)文件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起,省级医疗保险将启动门诊特殊慢性病公务员补助联网即时结算系统。即日起,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患者,当门诊慢性病个人负担年度内累计达到规定金额时,结算系统将自动进行补助,患者只需支付补助后个人支付部分,次年不再进行集中补助申请工作。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按原省级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二、参保患者须用社保卡在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就医,确保每笔费用在医保结算系统中按门诊慢性病项目即时结算,未进行即时结算的,不再手工补助报销。
三、参保患者应严格按照省级慢性病管理要求购药就医,不得超病种购药,不得以药换药、以药换物,不得超量购药。如有违规操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院(系)、各部门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确保每位参保教工知晓政策,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联系电话:人事处劳资科 81530029
人事处
2019年1月14日